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民营企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抚松县某土特产公司原本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却在这次纠纷中关系破裂,最终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劝导下握手言和,重新筑起友谊的城墙。
案情回顾
2012年,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抚松县某土特产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一多功能储备库发包给申请执行人,并确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工程施工完毕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故申请执行人向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经审查后判决被执行人抚松县某土特产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某建筑公司工程款821 703.00元及利息。判决后被执行人提起上诉,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经审查后维持原判,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5月,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某建筑公司向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案件承办人孙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当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向其陈述了此次执行的目的及其中的利害关系,但被执行人抚松县某土特产公司针对强制措施采取放任态度,十分消极,对此,执行法官一边对其耐心的释法析理,一边通过网络查控等措施对其银行账户,房产土地等情况进行摸查,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抚松县某土特产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立即对其进行了冻结,并告知了被执行人如果不积极履行义务,将会对其采取纳入黑名单、查封厂房等措施,就这样,承办法官刚柔并济,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疏导劝解后,被执行人终于说出了拒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由于企业经营需要,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购买原材料上面,待加工完毕销售后才能把这笔钱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在得知被执行人目前状况后,承办法官当面联系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某建筑公司,并向其说明被执行人目前情况,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申请执行人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同意达成和解。
执行结果
次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就该案件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为表诚意,现行筹措了50万元,并表示月底将剩余欠款连同利息一并还清,同时也对此次纠纷表示歉意,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期待将来还有合作的机会来弥补此次的错误,在承办法官的疏导下,申请执行人欣然接受,双方握手言和,此案终结执行。
今年以来,抚松林区法院坚持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坚决维护胜诉权益,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以“不忘初心,执行为民”为工作出发点,继续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8 22: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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