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场所情况
智能办案辅助中心位于立案庭,建筑面积21.2平方米。
二、人员配置情况
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现设负责人一名(刘永波,立案庭庭长,17604496718),工作人员四名(均为文职人员)。
三、设备配备情况
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现配有计算机三台;扫描仪两套;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一台;复印机一台;高拍仪一台;装订机一台;铁皮柜3个;木柜3个。
四、中心照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9-30 10:34:5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