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换挡提速,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根据省法院开展“夏日闪电”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院党组和执行局全体干警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第一时间响应要求,在院领导的精心部署和积极领导下,我院执行局以高质量高效率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5年7月30日,孙某借给王某3万元,王某承诺2017年8月31日前还清,但到期未履行承诺,孙某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我院。我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1.王某于2019年3月5日前给付孙某1万元,同年12月30日前给付2万元, 2.诉讼费由孙某承担。期满后,王某仍未能履行义务,孙某到我院递交申请执行书,申请强制执行。
为响应“夏日闪电”专项活动,为申请执行人进款追回欠款,执行局承办人韩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在白山市某县公积金管理处账户内有4000元,并于当日赶赴距我院20公里的公积金管理处进行了扣划。剩余欠款6000元,承办人韩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以及单位、住所走访,找到被执行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苦口婆心的劝导,被执行人王某仍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但承办人韩法官并没有气馁,接连几天不断地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并通过法律角度,联系王某单位领导进行劝说,以及人情世故方面劝导被执行人王某,终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立案后一周内,筹集6 000元还给申请执行人孙某,本案仅历时7天就执行完毕。
这个案件的成功执结,体现了我院执行局一如既往、高质高效的办案作风,并吹响“力促执行工作新突破”的号角。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9 09: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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