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司法为民这样演绎
2019年4月的一天,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永波简单部署工作后,大家就忙开了:立案审核、信访接待、诉讼指导、费用收缴......一切都显得忙而不乱。
便民服务:“一站式”畅通诉讼渠道
“立案窗口是最能体现法官形象的地方,务必从小处着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利”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院长闫莉时常这样叮嘱干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案件的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抚松县东岗镇、漫江镇,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池西区内民事诉讼案件由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原管辖范围不变。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的案件不断增多,为缓解立案窗口干警工作压力,院党组为其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到立案庭工作。至此,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将与立案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上墙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印制相关法律宣传手册,切实拉近群众与诉讼工作的距离;在当事人等候区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饮料自动贩卖机、手机充电、擦鞋等设施,方便群众使用。
“您所需的材料已齐全,到窗口排队等候立案即可”。专门负责导诉工作的干警,每天都能从引导当事人立案的工作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虽然不少立案材料都有模板,但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当事人来说,有一个人专门指导填写,会节约很多时间。近年来,窗口干警耐心细致的服务及一整套便民举措,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诉前调解:关口前移化解矛盾纠纷
如何让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避免过多案件涌入法院,这是闫莉院长经常思考的问题。
围绕调解下功夫,当天收案当天有措施。负责案件甄别工作的法官均为在法院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法官从众多案件材料中寻找调节的线索和时机,耐心疏导当事人的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立案诉讼。
注重信访接待,严格落实领带干部接访责任制。办案法官面对面了解民情、听取民意、解决民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无上访现象发生。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积极探索“便民措施”,拓宽司法为民的新渠道,把为百姓服务的“第一窗口”打造成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绿色通道”,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这就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司法体制改革中,群众能够真切感受到法院的努力和变化。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01 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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