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林区基层法院2022年工作总结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法院“5511”工作总体思路、“1313”工作总体布局和2022年长春林区法院重点工作任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全院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素质的提高。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抚松林区基层法院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22年1月1日-11月22日,全口径受理各类案件共计423件,新收396件,旧存27件。其中诉讼案件310件,新收287件,旧存23件,审结284件,未结26件。诉讼案件中民事案件新收247件,旧存22件,审结243件,其中判决48件,占比25.80%,调解60件,诉前调确57件,撤诉51件,确认调解1件,按撤诉处理1件,调撤率60.75%,移送5件,其他14件,驳回起诉4件,准予申请2件,未结26件。2022年,上诉案件23件,已结6件,二审审结上诉案件中,发回重审2件、撤销判决、驳回起诉1件、撤诉1件、维持2件。一审息诉服判率87.63%。诉讼案件中刑事案件共受理案件21件,审结21件,其中速裁程序14件,普通程序3件,简易程序4件。国家赔偿1件,保全19件。
2022年审判效率指标方面,结案率为93.14%,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59%,一审案件被发改率为1.96%,生效案件息诉服判率为100%,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执行局新收案109件,旧存案件4件,结案109件,未结4件,结案率76.46%。
首执案件新收56件,旧存3件,已结55件,未结4件,结案率93.22%。
执恢案件新收2件,旧存1件,已结3件,结案率100%。
执保案件新收45件,无旧存,已结145件,结案率100%。
执异案件新收6件,无旧存,已结6件,结案率100%。
二、紧紧围绕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年初以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持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认真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黄赌毒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药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网络新型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为贯彻省院关于严厉打击养老诈骗案件活动精神,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成立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制作预防养老诈骗海报到辖区内松江河、泉阳、露水河广场及四个社区进行宣传,分发宣传单200余份,讲解覆盖150余人次,为使群众们可以更直观的了解养老诈骗的情形,干警们通过拍摄短视频来更好的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2.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工作方面,我院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对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学习,同时印发500份宣传单到街头巷尾进行发放,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黑恶势力的问题如:黑恶势力“保护伞”、涉未成年的有组织犯罪、防止黑恶势力渗入基层等问题进行解答,咨询人数一千余人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信心。
3.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破坏耕地、生态资源、涉农涉林、涉边涉外犯罪,坚决维护农业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边境安全。运用刑事审判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守护林区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本年共受理涉林案件14件,其中1件滥伐林木案件、6件盗伐林木案件、7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判处被告人15人(拘役、有期徒刑或单处罚金),对辖区内出现的盗伐、滥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典型刑事案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变少等情况及时采取补种、植苗、抚育等补救措施。一方面既能及时惩罚震慑犯罪分子,又能对广大群众起到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当部分无法及时修复环境的案件采取“替代性”修复措施(10件)或者采取“以劳务代偿”(4件)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稳定性。
(二)依法审判各类民商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民事审判当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高度重视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关系百姓生计纠纷案件的审理,通过案件审理,倡导社会公德,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小案件阐述大道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
1.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民事审判的办案质量和效率,适时组织民事审判人员开观摩庭,给各位民事审判人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以提高每位民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注重案件的调解工作,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对当事人进行释明举证责任及举证内容,积极运用法官主动调取证据职能,力求查明案件事实,把每一件案件做成“精品案”。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对所有拟判决的案件召开法官会议对案件进行研讨,对重难点案件由院庭长亲自调教指导,认真组织大家讨论研究并及时的向上级法院沟通,确保案件的审理质量,在审判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李明诉杨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邀请人民陪审员于桂萍、孙淑芬参加庭审,并组成合议庭,法官在审判时通过询问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公平公正的审结了此案,赢得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满意。同时切实提高民事判决书的内在质量,主要是认证断理水平,增强说理性,注重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理,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裁判文书由法官、书记员负责分级校核纠错,将智能纠错与人工校核有机结合,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合议庭其他成员进行核稿,审查文书是否存在错漏,确保判决主文表述的准确性。
2.积极开展“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在审理李东泽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中,办案法官和庭室领导多次反复与孩子的父母进行沟通,做双方的工作,还深入社区、街道找孩子的奶奶、外公做思想工作,让父母双方认识到其离婚后,仍然有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抚养,本着为孩子以后可以健康成长的原则,年轻干警陪同孩子进行游戏,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并自费为孩子购买学习文具及足球,最终虽然未达成调解协议,但使得孩子的父母对判决的结果十分满意。
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让网络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出门”的原则,运用“云会议”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审理案件4件。同时为了可以更好地帮助和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人民群众的事情可以在家门口解决,运用巡回审判点审理案件4件,尤其是审判一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网络赌博案件,有两名被告人在江源看守所羁押,因疫情原因无法提押到法庭,还有三名被告人取保候审,居住在福建省,也无法到庭,有两名辩护人一人在长春,一人在吉林也无法到庭,为了使案件尽快审结,综合审判庭和技术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多次调试,终于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开庭审理。这起参与庭审人员较多,法官和公诉人在法庭,其他参与人在外地不同地方,通过隔空审判的形式,审结了这起疑难复杂案件,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现该案已生效,通过此案件的审理,为我们网络开庭多人不同地域的案件提供了成功技术经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家门口法庭”和科技法庭所带来的便捷、优质司法服务,实现便民利民诉讼“最后一公里”的重大突破。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终本案件合格率、全口径执结率、结案平均用时等都已达标。
1.“四讲四改”活动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四讲四改’要求,巩固深化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视频会议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执行局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进一步落实‘四讲四改ʼ要求,巩固深化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要求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突出重点,找准问题。着重对第一批教育整顿以来及“四讲四改”活动开展以来,涉及违规查控财产、违规发放案款、违规终本案件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制定问题台账、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法院司法行为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在查找问题过程中,共排查案件348件,其中终本案件54件。
通过自查及互查,有3件案件存在违规终本问题。执行局已针对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并约谈相关干警,深入查找原因,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2.借助事项委托系统高效办理案件。
2022年年初,因处于疫情管控特殊时期,外出办案不便,为不耽误案件进程,充分运用事项委托系统,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高效办理了案件。同时也协助兄弟法院完成事项委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四)加强立案工作,建设纠纷多元化平台。
1.多方合力,成立专业纠纷调解中心。
我院与抚松县工商业联合会、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松县总工会、吉林森工松江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泉阳森林公安分局、露水河森林公安分局、松江河森林公安分局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调解中心、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心,形成调解合力,多方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2.不断完善涉诉信访长效机制。
为了更好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彻底从源头解决涉诉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机构,对涉诉信访问题落实院领导主体责任制,院领导定期接访及时化解,今年共接访来院来访43件,全部化解在党的二十大期间排查,重点信访人员9人,已化解4人,旧存信访人员5人,均在我院稳控方案中。我院根据信访人的信访需求及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一人一策”的信访化解方案,实现信访人来院后统一登记、专门窗口接待,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没有发生极端访事件。
3.抓管理、促改革、谋创新,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效能。
(1)规划引领到位,全面覆盖全程流转。电子卷宗是智慧法院建设的主线,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起覆盖所有按键类型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体系。目前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为100%,后续还有继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效率。
(2)司法公开到位,实现阳光司法。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将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司法公开可以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法院的工作,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3)加强集约化管理。推进集约化送达与书记员集约化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同时对现有8名书记员、一名法官助理进行集约化管理,明确规范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推进审判辅助工作汇的集中管理。
(五)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全力服务法院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帮助群众、企业、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为林区社会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精准法律服务,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深入当地企业,集中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
1.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情况。我院制定《暖企惠企安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体措施》,2022年共审理涉企案件115件,判决14件,撤诉30件,调解35件,驳回起诉2件,其他14件,未结20件。如在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刘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因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办案法官为减少双方公司的损失,多次积极与双方沟通,向双方讲明了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使得被告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撤诉,减少了双方不必要的损失,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年初以来,我院先后到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泉阳林业局等地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开展服务企业“暖企、惠企、安企”工作,要求所有法官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情况,我院向抚松县人民政府、吉林森工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此份调研针对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在扩大生产方面存在土地征用审批存在的困难,来协调政府给予解决,为使企业扩大生产,更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抚松县人民政府、吉林森工松江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我院建议已经采纳,并已批准了林海雪原征地项目。。
2.建立涉企案件台账,精准施策。我院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并建立详细的涉企案件台账,强力推进重大疑难案件清理,全面梳理排查未办结涉企案件,按照“因案施策、依法化解、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清理原则,深入分析各类案件成因,找准问题症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分类处置化解。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业,多做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慎用查封、扣押、冻结、限高、纳失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对企业创新发展的保护力度。根据案件情况确有必要的,采取强制措施前应经院长审批同意。
3.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坚持“快立快审”原则,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平均结案天数为13.92天,用最短的时间将案件审结。牢固树立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始终坚持法治是做好的营商环境,准确把握国家法律和司法政策的精神和原则,依法成立涉及企业的领导小组。为处理涉企案件加强了组织领导。
(六)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全力打造无诉讼村屯。
截至11月22日,诉前调解案件118件,其中调解成功116件,调解成功率占一审民事案件62%。为司法确认案件出具民事裁定书56份。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快速化解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1.为深入贯彻落实徐家新院长在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张晓秋院长在两级法院重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院党组扩大会和诉源治理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我院诉源治理工作和会并传达了会议精神,同时召开了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专题工作和打造“一院一品”工程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领导小组,4名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8名员额法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院内实际工作制定了《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3月初,我院与抚松县、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池南区党委进行了对接,明确了依托府院联动,强化现有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在现有的“逢三说事”、“法官进网格”机制基础上,创新建立了“五级联动”工作机制、“一庭两所”矛调联动机制,为实现无诉讼村屯、化解纠纷作出了新的尝试。
4月份,我院先后与露水河、泉阳、松江河森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立机动车肇事案件诉前案件调解机制,对能够诉前解决的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部分进行诉前调解工作。于2022年5月26日同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露水河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就一起三轮电动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协作研讨。6月2日,由我院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派法官到露水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经近四个小时的精心工作,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终于达成协议,并当场交付了21万元的赔偿款,案件成功调解取得实质性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即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促进社会的和谐。
2.为了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当地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我院积极协调辖区内党委、区委,以党建共建为平台,全面对接辖区村屯、社区,按“一员多格”的配置,将全院12名员额和12名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到10个社区和13个村屯,建立了联系方式,实现了网格吹哨,法官报道的局面。在池南区锦江社区和漫江镇成立了以区政府为主导,法院、司法所、边境派出所及各村(社区)共同参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整合多方资源,形成调解合力,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4月28日,我院在池南区锦江社区设立的法官工作点举行了揭牌仪式,将锦江社区作为我院建设“一院一品”的示范点,力争将锦江社区打造成为“无诉讼村屯”。目前已解决辖区内纠纷40余件。
以法官命名的工作室“梁志敏工作室”“左字森工作室”筑牢解纷新阵地。对接社区,沟通村屯,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对于能当场解纷的案件,法官耐心劝说解释;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案件,干警辅助当事人利用移动微法院进行立案,免去当事人诉累。工作室成立以来,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民法典知识、防范养老诈骗等各类法律带到百姓家中,让法治理念生根发芽。
截至2022年11月,共开展活动40余次,调解纠纷50余起。2022年6月,“逢三说事”机制被人民法院报推广。
3.“法官进网格”工作。为了切实将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平常百姓家,让当事人、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司法带来的便捷高效,目前我们完成了与当地党委政府对接平台,共同协商,统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形成法官、律师、社区群众、派出所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解机制,现分别在长白山池西区管委会的二个社区、三个村委会、抚松县漫江镇四个村委会、东岗镇六个村委会设立诉源治理调解室。在露水河镇四个社区派驻员额法官二名。在抚松县泉阳镇东风社区派驻一名员额法官,并与该社区及其九个网格建立联络,实现法官进社区进网格。派驻法官将不定期进入网格了解基本情况,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实实在在地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与三大林业局建立诉源治理机制,由林业局政法办主任负责,法院派驻员额法官一名与各基层单位的书记、工会的主席、人民调解员为调解组织共同负责该局十九个单位的诉源治理工作。
4.构建“五级联动”,搭建多方联动治理综合体。在池南区开展“五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平台+党建微网格”解纷工作模式,辖区将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融入“微网格、党支部、社区、街道、法院”五级联动机制。对于一般矛盾纠纷,先由网格长牵头化解,网格长化解不成再报经由党支部、社区和街道法院参与逐级进行化解。
5.推进四个“延伸”,推广法律服务“走出去”。
(1)向乡镇街道延伸,打造“一庭两所”。立案庭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交警大队和池南区边境管理大队、池南区司法所共同构建“一庭两所”工作机制。由法院指派调解员进行线上线下调解,通过录入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赔偿案件的快速调解。“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连调机制,整合基层司法资源,实现立案庭与派出所、司法所三方联动、协同化解矛盾纠纷。在纠纷尚未出现时,通过对社会基层的治理和疏导,防患于未然避免纠纷的产生;在纠纷已经出现时,能通过各种非诉途径,避免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纠纷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时,健全各种非诉对接的平台,可以高效优质地解决纠纷。
(2)向基层网格延伸,创建“智慧便民法庭”。打破时空限制,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延伸到村社最基层,形成涵盖镇街、村社、网格的城乡司法服务新布局。通过提供诉前调解指导,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打造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深入探索完善“网上立案、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五项职能。同时该举措也为将池南区的“锦江社区”打造为无诉讼村屯助力。
(3)向企业园区延伸,进行“法治体检”。前往辖区万达长白山国际度假区、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开门纳谏,倾听企业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征询意见建议。与过往游客、企业员工沟通,以现场讲解、释法答疑等形式,普及旅游法、民法典、企业风险防范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游客树立法治意识,
通过实地走访勘察,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法官干警们积极征求企业方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企业在合同履约、劳动用工、旅游纠纷处理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并就企业如何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司法建议。
(4)向重点“案由”延伸,精准“靶向服务”。近三年来,我院共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5件,其中14件通过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11件通过民事立案解决纠纷。其中涉商业性用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件,我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经调解,被告给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撤诉。并由专人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处理,设立绿色通道快速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减少审限时间,快速为群众解决问题。
6.运用两个“平台”,双轨并行闭环排查纠纷。
(1)运用线上平台,打破时空地点限制。对于诉至法院的案件一律导入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后,调解员可通过平台一对一联系当事人,进行在线视频调解、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实实在在解决部分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的实际困难,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2)运用线下平台,平稳把控调解节奏。标准化建设诉前调解工作室,组建线下调解平台。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采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对于经诉前调解后仍然无法化解的案件,及时转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合理平衡双方利益,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一)党的建设
1.思想政治方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我院始终坚持抓党建不放松,始终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及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健全学习机制,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集中定期学、制定计划自主学、督查考试促进学的“四学”模式。
一是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作用。今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抓思想教育,切实抓好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并制定了学习方案,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系统化、经常性理论学习,确保每周组织1次集中政治理论学习,每月组织1次支部研讨交流,并统筹线上线下宣讲活动,依托信息化平台,充分借助“互联网+”学习模式,做到了学习有笔记、学后有心得、思想有提高,切实做到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院内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及时转发推送党史学习,引导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组织书记集中讲专题党课”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祖贵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为题,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分管院领导讲授专题党课4次,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讲授线上专题党课4次;机关党总支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结合“党课开讲啦”活动,录制微党课《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优秀党课视频;我院于滢茹同志代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参加省高院组织的“我心向党”主题演讲,并取得二等奖的好成绩;年轻干警在长林中院组织的“青春献礼二十大奋进担当向未来”线上主题演讲中也取得良好的反响;各党支部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会议作出的精彩报告热切关注,各党支部书记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组织开展讨论交流,分享学习心得,深刻领悟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知识测试。
2.组织建设方面
(1)根据基层党组织力提升工程的要求,加强各支部班子建设,根据党员人数和各部门工作特点,将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党员按照部门人数比例进行重新划分,支部委员进行重新选举,把党性强、作风正、勇于奉献、表率作用好的党员干部选进支委班子,为支部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6名预备党员均已转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程序进行考察。现各党支部预备党员3名,积极分子8名,均在机关党总支进行备案考察。
(2)在疫情发生后,各支部开展了机关党员“敲门行动”主动融入社区的防疫工作,并积极响应省级机关工委的号召成立了疫情防控突击小队,在全院组织开展“同舟共济、共抗疫情”募捐活动,收到34名党员干警、积极分子捐赠款6500元,充分展现了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
(3)开展“五四”百年续薪火,青春奋进新时代、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一是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青年党员及积极分子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开班上的重要讲话》等文件,学习领袖思想,弘扬“五四”精神。二是青春心向党,普法入民心。青年干警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青年干警进村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共话青春崇法,畅谈青春理想。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四是弘扬五四精神,展现青春活力。机关党总支组织青年干警和青年文员开展“五四”篮球友谊赛。
(4)开展“书香法院”读书活动。5月31日,由我院各部门17名青年干警代表组建读书协会,并成立两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强力推行“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举措,将读书月活动形成常态化。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3轮荐书活动,每轮结束全院干警选取其中一本书籍撰写读书体会126篇。
(二)人事相关工作
配合省高院完成张晓明、韩景忠、左字森同志的四级高级法官晋升工作;完成左字森、胡宇同志的职务晋升工作;完成左字森、梁志敏同志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晋升工作;配合中院完成9名同志的职级晋升工作,完成2021年新招录公务员的转正工作,与文职人员完成续签工作。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把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活动、“基层建设年”活动等工作统筹结合,与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统筹结合,确保一体贯通、统筹推进。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加强全院法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确保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于2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上率下,院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6月份院党组听取了各部门上半年“一岗双责”汇报,研究贯彻上级法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是研究制定《抚松林区基层法院202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领导班子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进行评议。
三是加大司法巡查力度。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司法作风整治法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坚持把严的要求、细的举措贯穿始终,严格对标对表,深刻对照检视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治措施。由政治部不定期对在岗人员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巡查六次,同时对安检部门和诉讼服务中心的司法作风、司法礼仪进行专项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批评,确保将提升司法作风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严格执行《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情况月通报制度》,对长期零报告的部门进行约谈,目前没有零报告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保障机制,推动建立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为主体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强化司法责任制和法官惩戒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四)府院联动工作情况
1.3月4日,我院到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人民政府共同召开了2022年度府院联动工作会议,会议对过去一年的府院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就今年的工作进行讨论,对我院提出在该区的“锦江社区”打造“无诉讼村屯”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建立由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法院共同组成的矛盾纠纷化解组织,选建了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和布局,建立了工作措施和制度。
2.与长白山管委会和抚松县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由我院与池南区、池西区管委会总工会建立职工诉调中心,以此全面提升多元化解质效,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与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池西区管委会公安分局和三家森林公安分局进行沟通,决定与这几家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保险公司、律师共同参与,按道交一体化的原则,对本辖区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诉前化解。
6月2日,我院与露水河森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共同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调解,避免双方当事人纠纷升级,方便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形象。
(一)抓好法院信息宣传工作
2022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重大会议活动、案例报道、日常工作等新闻信息。
1.稿件采纳情况。截至10月底向省法院报送各类稿件150篇;省级以上媒体、自媒体采稿577篇;报刊采稿8篇,其中中国法院报1篇,吉林日报各版发稿4篇,北方法制报1篇,中国新闻网1篇,光明日报客户端1篇,报送抖音视频33条,报送工作简报21期。
2.开展普法工作情况。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社会功能,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省高院、林区中院关于“七走进”普法活动的工作部署。截至2022年10月底。共开展普法活动478次,其中普法进社区普法18次,受众近1000人,普法进乡村5次,受众100余人;普法进校园3次,受众250余人;进网格20次,受众共计20000余人次,各窗口、庭审等普法等420余次,受众约230人次。法官干警参与活动人数共计40人。
3.舆情监控情况。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理念,在疫情防控期间和国家重要会事期间加强对本院敏感案事件进行排查并登记加大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力度,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和中院统一部署和指令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网络阅评工作。截至现在,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无涉疫负面舆情发生。
(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
1.成立疫情防控小组,院内高度防控。今年疫情以来我院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应急小组,并出台《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在办公区域增设体温监测点,对办公区域实行每日两次全面消杀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强化内部防控,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做好日常管控。
2.确保一切工作正常安全运行。今年全国各地安全事故频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管理,落实了责任,一年来,全院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保障了法院机关正常运行。
五、存在的不足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平常总忙于日常事务,对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满足于有关学习安排,侧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存在实用主义现象,缺乏全面系统的知识升华。其次对新法律、司法解释学习不够,掌握的不够精准,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导致个别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拿捏不定,影响案件正常审理。
(二)思想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个别案件司法作风不扎实,案件事实审理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另外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不高,论理不充分,导致案件上诉后存在被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形,裁决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审息诉服判率较低,一审被发回改判率升高。一方面反映我们法官审理的案件质量还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有错的现象;另一方面反映我们法官判决答疑和息诉服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一定差距;再一方面反映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以案件的审理质量还任重而道远。
(三)信访工作有待提高。一方面是赴省进京上访形势依然严峻,无限申诉、无理缠访而反映的问题无法通过法律救济渠道处理的问题依然棘手;另一方面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有待于进一步真正实现,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的落实有待进步加强;最后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有待进步强化,复查案件的质量有待进步提高。
(四)“一院一品”工作不够完善。根据“一院一品”建设要求,我院还不能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紧扣审判职能,树立精品意识,此项工作没有突出地方特色,工作亮点不突出。
四、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部门干警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素养,并且在业务和政治学习中,一如既往地坚持业务知识学习。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实现法院有特色、部门有特点、干警有特长。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对司法腐败零容忍,更加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更满意。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织密织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稳步迈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三)增强宗旨观念,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主动融入群众中,利用好“六走进”“百姓说事点”“逢三说事”“诉源治理”等普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力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落地开花。
(四)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最大化化解辖区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畅通多元化解纠纷渠道,借助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及物业办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中的作用。重点围绕物业服务、物业使用、物业交接发生的民事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
(五)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建立府院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效力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引领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政治建设、审判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切入点,以有效整治“打招呼、说人情”顽瘴痼疾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建设实践活动,结合开展“基层建设年”“标准化建设年”、实施“三大工程”,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实现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2022年11月23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1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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